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 2022-08-05 17:33:27
每經(jīng)記者|肖世清 每經(jīng)編輯|廖丹
8月5日,國家外匯管理局通報了10起外匯違規(guī)案例,加強外匯市場監(jiān)管,嚴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匯兌行為。
從通報內(nèi)容看,這10起案例均為非法買賣外匯用于跨境賭博案,涉及10名個人,罰款金額共計760.8萬元,涉案時間從2017年10月到2019年10月,處罰信息均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《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這批案例中,單個案例最高罰款金額高達410萬元。2018年9月至11月,趙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筆折合598.9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,被處以罰款410萬元。
記者注意到,這是今年以來外匯局通報的第二批關(guān)于非法買賣外匯用于跨境賭博案例,繼續(xù)向社會公眾提示跨境賭博的非法性和危害性,突出從嚴從重懲處非法買賣外匯用于跨境賭博導(dǎo)向。從本次通報的案例來看,違法者多是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(nèi)商戶POS機刷卡、地下錢莊等途徑非法買賣外匯,并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對于非法買賣外匯行為,外匯局有關(guān)部門負責人此前表示,將配合公安機關(guān)嚴打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活動,加大對交易對手查處力度,強化資金渠道監(jiān)管。
附:國家外匯管理局關(guān)于外匯違規(guī)案例的通報
案例1:北京籍劉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,劉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(nèi)商戶POS機刷卡,非法買賣外匯2筆折合9.5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8.6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2:湖北籍孫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,孫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(nèi)商戶POS機刷卡,非法買賣外匯18筆折合32.3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31.7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3:山東籍孫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8年1月至9月,孫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(nèi)商戶POS機刷卡,非法買賣外匯7筆折合21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20.7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4:浙江籍韓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8年7月,韓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9筆折合110.8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73.3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5:河北籍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,段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3筆折合97.8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67.1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6:貴州籍甘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,甘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2筆折合49.8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34.2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7:上海籍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8年9月,張某通過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(nèi)商戶POS機刷卡,非法買賣外匯3筆折合18.9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19.4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8:山西籍趙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8年9月至11月,趙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筆折合598.9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410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9:廣西籍江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9年1月至7月,江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1筆折合50.6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51.3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案例10:廣東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
2019年5月至10月,李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6筆折合62.9萬美元,用于境外賭博活動。
該行為違反《個人外匯管理辦法》第三十條,構(gòu)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。根據(jù)《外匯管理條例》第四十五條,處以罰款44.5萬元人民幣。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(tǒng)。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(wǎng)-5007695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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