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16-10-21 10:30:27
每經編輯 陳星
——回歸金融本質,不“唯抵質押”,倡導基于企業(yè)信用與長期價值建立合作關系。我們將認真審視企業(yè)資產負債、風險、信用等情況,不把抵質押擔保作為風險判斷的唯一依據(jù),不把金融企業(yè)辦成單純的典當行。對客戶進行信用評估時,既考慮財務因素,也考慮技術、產品、營銷模式等非財務信息因素,注重挖掘企業(yè)成長價值。通過融資工具、風險管理方式的綜合運用,轉移風險、對沖風險,在有效的風險經營中實現(xiàn)多方共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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